首页-新品课程-其他
 
国家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考前培训班
目前已有 153 个人阅读了此文章 发布日期:2019-09-12
国家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考前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健康管理师是国家第四批正式发布的新职业,自2017年11月份正式由人社部划至国家卫计委并由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了积极响应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40号)第七条明确要求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规范并加快培养健康管理师等从业人员以及推动《健康中国2020》战略,满足我国健康管理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对健康管理人才和相应资质认证的迫切需求,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和健康体检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健康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健康管理师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是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唯一的认证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
  2、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各种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健康管理人员;
  3、大中小学校校医;
  4、医学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5、各制药公司、保健品公司产品讲师、产品推销;
  6、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
  7、对健康管理相关知识有兴趣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培训和考试: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1、《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电子版。
  2、近期个人 2 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从事本职业年限单位证明原件电子版。
  4、工作证明纸质版。

 三、鉴定考试安排 

  健康管理师作为国家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合格者,可参加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2018年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章的《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的方式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职业技能鉴定”专区,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鉴定成绩公布。

  卫计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成绩,6个月下达证书,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双网查询。

(二)学习建议

  为了提高学员培训、考试效果,强烈建议培训学员及早报名,并及时领取教材,力争在集中培训前提前预习教材内容。培训结束后,要不断加强复习、练习、总结,才能有效提高考试合格率。

 
关于我们 | 讲师团队 | 新闻动态 | 联系我们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周六日 上午10:00-17:00 QQ:519356308 / 876834198 微信公众号:tjchongxin 联系人 冯老师 13821578941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hxin1019@163.com
扫一扫
关注
崇信微信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七里台佳怡国际D-3-70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0号宝钢北方大厦606 版权所有:天津崇信 津ICP备08000311号